根据《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粤教助〔2023〕2号)》文件精神,学院拟组织开展组建2025-26学年秋季学期《应用外语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》、《应用外语学院2025级评议小组及监督小组》、《应用外语学院2024级评议小组及监督小组》和《应用外语学院2023级评议小组及监督小组》,拟定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期自2025年9月24日至9月26日止。公示期内,若有异议请以书面的形式向应用外语学院学工办反映。反映情况时要提供具体事实材料,并签署真实姓名,否则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及电话:王老师 020-36769852
应用外语学院
2025年9月23日